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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科技局,两江新区、万盛经济开发区、重庆高新区、璧山高新区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培养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集聚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根据全市人才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新创办企业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主体为2016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间在重庆注册的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的企业。团队核心成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业绩的人员组成。转化与应用、营销与风险投资等人员不少于3人。 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被公认为行业领先技术; 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拥有一项或多项对拟开发的产品(服务)起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 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企业内部创新创业团队。 主要申报主体为在重庆注册的拥有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的企业。 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组成,且不少于3人。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行业公认的领先技术; 具有自主研发的经验。 拥有1项及以上知识产权,所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可为公司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公司拥有市级及以上相关研发平台; 并有持续的研发投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主体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在大学、科研院所。 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名技术研发骨干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拥有一项或多项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或掌握公认的行业标准领先技术; 通过向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可以显着提高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

(四)其他行业创新创业团队。 申请人是在重庆注册、在现代服务业、教育文化等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取得突出成果的法人单位。 团队核心成员中骨干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一项或多项知识产权,或掌握不同行业认可的基于现有业务模式的核心运营管理经验和体制机制。

2、推荐渠道及名额

今年的创新创业团队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 优先推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团队。

(一)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 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党委组织部推荐,推荐团队类型不限。 两江新区推荐球队数量不超过8支; 主城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高新区、璧山国家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推荐队伍数量不超过5支; 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南川区、大足区、铜梁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潼南区、万盛经济开发区,不超过4个; 其他县不超过3个。

(二)重庆市高等学校(含教育部所属大学)。 市教委负责推荐,主要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团队”和“新办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名额不超过15个。

(三)重庆市科研院所(含重庆中心院所)。 市科研院所协会负责推荐,主要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团队”和“新办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名额不超过15个。

(四)其他。 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推荐,主要推荐“其他行业领域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不参加上述相关推荐渠道的申报团队,应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本地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的渠道参与申报和推荐。

3. 评选程序

(1) 推荐应用。 遴选通知后,相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提出推荐申请。

(二)资格审查。 由申报团队所在单位及各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名额遴选确定推荐团队名单,并公示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三)专家评审。 组织市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建议清单。

(四)审核并公示。 拟选名单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入选团队名单将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为期5个工作日。

(五)审查并公布。 公告无异议后,名单将按相关程序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予以公布并正式纳入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支持计划。

(六)栽培管理。 支持和培养选定的团队。 入选团队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最终考核,并公布结果。

四、支持措施

(一)对每个认定的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财政补贴,支持该团队开展后续相关创新创业活动。

(二)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享受知识信用值叠加传统商业信用值的“X+1”综合信用改革支持。

(三)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将享受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创新创业政策支持。

五、申请要求

(一)各申报团队应严格按照各自的申报渠道,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件提交所属推荐单位审核、遴选和推荐。 每个团队只能通过一个举报渠道申请四种团队类型中的一种。 已入选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今年不再申报。 不得以变更团队或项目名称、更换团队成员等方式重复申请。 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并扣除失信支持单位。 处理。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推荐名额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优中选优。 市科学技术局仅接受各推荐单位提交的团队申请材料,不接受个人团队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本申请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提交。 请根据网上申请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表。 在线提交前请务必预览并确认。 一经提交市科学技术局,技术局将不予修改或退回。 网上申报的简要流程如下: 1、选择项目类别:科技人才专项项目。 2.选择项目类别:在专项项目中选择“创新创业示范团队”。 3.填写团队申报表及随附材料确认提交。

(四)申报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5日,10月31日接受网上申报,11月25日17:00关闭网上申报系统,请各单位注意符合申请时限要求并按时提交申请。

(五)各推荐单位收到各团队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组织报名和初选。 团队申请表及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须于2018年11月27日(周二)17:00前统一提交。 书齐全,签字盖章齐全)、推荐信(说明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纪检意见等)、推荐项目汇总表,寄(送)一份至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也可使用光盘或U盘请将推荐信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文件随表格一起发送(寄出),并确认是否已收到。 逾期申请将不被接受。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对未经推荐单位推荐并审核的项目或未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接受纸质材料。

(六)市科学技术局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申报的团队进行正式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做补充报告。

(7)申请表必须通过申请系统在线打印。 仅带有数字指纹的纸质申请表有效。

(八)对申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技局纪检部门举报。

6、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陈果 67513680

付波 67605997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段勤 63898293

市教委科技处:王飒 63633551

市科研院所协会:卢国斌 63211837

市纪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审与管理服务中心:郝森 67165269

报关系统网络技术支持:赵成刚 67511205

地址和邮政编码:重庆市渝北区新盖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服务中心(401147)

附件1.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推荐汇总表

2.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请表

相关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可在市科学技术中心找到

Extranet() 通知公告板。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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