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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重庆

申报须知

关于组织2021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27/10-20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重庆市技术创新引导项目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2-23/12-31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20/08-31

申报主体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的住宅企业。

支持方式

列入重庆市科技企业管理库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申报须知

关于开展第一批“重庆好设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02/06-30

申报主体

重庆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普及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08/07-15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或者重庆市科普基地内成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

支持方式

1、科普活动每个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2、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每个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每个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审核。 未申报成功的重点项目,不纳入一般项目。

申报须知

关于启动2021年重庆制造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4/12-31

申报主体

创新中心应采取企业法人形式,以“公司+联盟”模式运作。 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开发,在本领域具有显着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资产、经济实力和高端研发人才,并具有承担和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较强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以及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支持方式

(一)加大对创新中心研发经费支持。

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认定当年起,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建设和运行情况,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 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认定当年起享受研发补贴; 自获证当年起,根据其建设和运营情况,连续三年提供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研发补贴支持。 市政府有专门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3年后,根据运行评估,择优对重点研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创新中心所在区(县)积极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二)加大对创新中心研发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鼓励创新中心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创新中心首次实现商品化的技术装备优先纳入《首台(套)专业推广应用目录》重庆市技术装备”。 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赔偿和首次购置、首次使用风险补贴政策支持申请推广; 对创新中心主导、在重庆市技术成果转化效果显着的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奖励。 补贴; 对公司牵头制定、修订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创新中心进行奖励。

(三)加大对创新中心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持。

鼓励创新中心整合利用高端创新资源,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创新活动,融入全球产业创新链。 对在境外发达国家或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的,给予研发补贴; 对加入世界知名国际创新联盟、发达国家或地区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产生的会员费给予补贴; 对创新中心主导建立的产业技术给予补贴。 创新联盟优先被认定为市级示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给予奖励。

(四)加大对创新中心人才培养的支持。

鼓励创新中心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在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的同时,共同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综合性人才。 支持科研人员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分红、奖励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政策。 鼓励创新中心定期举办产业发展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训活动。

(五)加大对创新中心的融资支持。

鼓励创新中心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创新中心获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和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须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4/06-30

申报主体

申请人住所(营业地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该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者地理标志注册。

支持方式

根据今年市财政资金安排,2021年评审将奖励驰名商标品牌4个、地理标志品牌2个。 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将奖励10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将奖励50万元。

申报须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点用水企业节水领军人物评选的通知

申报时间

15年7月5日21日

申报主体

2021年的评选对象主要是钢铁、化工、造纸、电力、有色金属、电子、纺织染整、啤酒、味精等行业,取水有合法程序。 近三年取水未超计划,年取水量超过独立法人5万立方米

支持方式

择优评选2021年全市水效重点领军企业名单,特别推荐优秀候选人申报国家水效领军企业。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审核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31/06-30

申报主体

在重庆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

支持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进行认定,授予“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并颁发许可证。

申报须知

关于开展第六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07/07-20

支持方式

重庆老字号持有人的权利:

(一)重庆老字号持有者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重庆老字号标志,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

(二)进入特色商业街、旅游景区聚集发展,利用节庆活动宣传重庆老字号产品和服务、品牌和文化,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品牌管理,维护重庆老字号形象和自身合法权益。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公布第二批“揭榜领导”项目名单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13/07-12

支持方式

项目一:电解锰渣规模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不超过400万元。

项目二:复杂条件下自动驾驶轨迹实时优化:不超过600万元。

项目三: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热安全混沌模型及故障预测: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市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领军人物评选的通知

申报时间

09-07-06-15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2021重庆市首届服务机器人应用开发技能大赛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09/09-10

支持方式

(一)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积极组织选手参加比赛,为比赛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

(三)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竞赛,通过竞赛的选手可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特殊职业能力证书。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球灯塔工厂揭牌领跑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9-07-06-21

支持方式

上市公司成功入选全球灯塔工厂后,市经信委在宣传、示范、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申报须知

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21/07-16

支持方式

奖励和表彰。 入选企业将获得牌照和表彰,其案例将被编入《重庆市智能制造案例集》。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延长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的补充通知

申报时间

02年7月5日28日

支持方式

1、产业发展

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装修投资等)10%的补贴,单次最高70万元项目。

2、产业整合

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工费用)1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70万元。

3、平台经济

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工费用)1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70万元。

4. 数据治理

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工费用)15%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

5. 5G融合应用

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工费用)1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70万元。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开展设计驱动企业数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07/06-30

支持方式

(一)支持入库企业建立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入库企业中原则上评选10家市级设计赋能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10家市级工业设计服务领军企业。 评选详情稍后通知。

(三)及时组织工业设计、品牌营销、营销、融资服务、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团队,对入库企业进行设计诊断和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他们的设计创新能力。

申报须知

关于启动“渝创渝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动计划”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18/07-20

支持方式

“重庆创宇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动计划”今年将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确定资助水平。 资助级别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补贴金额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申报须知

关于征集重庆市2021年企业“云”服务目录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18/07-12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申报及认证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1-18/06-30

申报主体

以农民工为主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须知

重庆市关于申报2020年重庆市旅游营销激励资金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4/06-30

申报主体

1、“十三五”旅游营销奖励:国内外旅行社、本土邮轮公司等旅游企业。

2、疫情期间旅游营销激励及奖励: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和旅游部门、重庆市旅行社。

支持方式

一、“十三五”旅游营销奖励申报

经市文化和旅游委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奖励。

2.疫情期间旅游营销优惠及奖励申请

旅行社营销奖励奖1名。 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营销奖励后,须提交区、县(自治县)专项奖励政策、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以及加盖印章的奖励补贴申请表。区、县营销奖励付款收据。 县章等相关信息由各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报市文化和旅游委。 经市文化和旅游委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补贴按比例兑现。

2.城市旅行社排名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重庆旅行社应主动申报,并提交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的相关游客数据和电子行程单、电子游客名单(加盖酒店、民宿、住宿单位新章)、加盖新章的酒店、民宿、住宿单位结算收据复印件(或能证明游客过夜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报市文化和旅游委、市文化和旅游委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批准后给予相应奖励。

重庆各区

申报须知

关于启动2020年江北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01/06-30

申报主体

在江北区纳税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江北区户籍或长期居住的自然人

支持方式

1. 知识产权资助

(一)发明专利资助情况

1.对新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每项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2、通过购买、转让等方式获得区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补贴,同一市场主体一年补贴不超过5件。

3、对国内有效的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专利年费收入金额的50%用于补贴当年年费。

4、对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件,一次性补助10万元/件。对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给予5万元/件的时间补贴。 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获得的,按照高优先权原则,仅享受一项补贴。

5.对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贴。 贴息比例为银行贷款LPR利率的50%。 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为10万元。 企业购买专利保险的,缴纳专利保险保费为10万元。 资助总额的50%,同一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商标资助

六、新申请单一境外国家商标注册申请的,每件给予5000元人民币补贴。 同一申请人当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七、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并指定会员单位3家以上(含3家)的,每件给予3万元补助。

(三)技术标准资助

八、对完成国家标准化试点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20万元。 对完成重庆市标准化试点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10万元。

九、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采购标准证书的,每项采购标准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不再一次性获得采购标准证书。当年补贴10万多元。

2、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奖项

(一)中国专利奖奖励。 新获得的中国专利或中国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二)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奖励60万元。

(三)国家地理标志奖。 对新获得的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件。

(四)对牵头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重庆市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为市地方标准。 对新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制定、修订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本着绩优原则,每年奖励不超过2名。

(五)新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

(六)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和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知识产权管理奖励。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且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拥有三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

(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奖励。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对江北区新落户、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平台,对取得国家、市相关资质并投入运营的平台,建设方按照“一案一议”原则给予专项支持。

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人本政策规定的资助和奖励项目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自然人申请人本政策规定的资助和奖励项目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政策。

申报须知

关于申请2020年沙坪坝区知识产权资助的通知

申报时间

04-29/06-30

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机构位于沙坪坝区的企业; 个人户籍、商标注册人地址、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均在沙坪坝区,港澳台商标、涉外商标、涉外商标已在沙坪坝区成功注册。 商标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支持方式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商业企业、高成长科技企业(以上三类企业名单见附件3)、2020年成功注册国内通用商标的新引进企业,将获得每件补贴1000元。

2、2020年成功注册港澳台商标的企业或个人,每件给予1000元补贴。

3、2020年成功注册涉外商标的企业或个人,每件给予5000元补贴。

4.对2020年认定地理标志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每件给予30万元补助。

5、2020年获得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机构或个人,每件获得2000元补助。 同一单位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个人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6、2020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给予5000元/件补贴,每项专利最多支持3个国家授权。

七、2020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获得2万元补助。

八、2020年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件奖励50万元。

九、对获得2020年中国专利金、银、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银、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各5万元。 元;

十、2020年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

11、公司专利转化为标准,形成生产能力。 经审核批准后,每家企业将获得5万元补贴。

申报须知

关于启动渝北区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01/06-30

申报主体

牵头申请单位是在渝北区行政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辖区,下同)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和经费保障条件; 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法人,通过与牵头申请单位签订协议,共同申报、合作实施项目

支持方式

原则上给予不超过核准项目投资总额40%的资助(以机场人才、乡村振兴人才领衔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的,按规定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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