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商注册

合伙企业注册与个人公司注册程序是一样吗?

合伙企业的登记程序与个人公司的登记程序相同吗? 合伙企业登记程序 1、办理机构:xx市工商局各分局登记办公室(科)。 2、登记管辖:工商局各分局负责辖区内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 3、处理时限: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合伙人有两个以上,且均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各合伙人有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登记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营业地点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人或共同指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审申请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授权委托书; 7、法律规定申请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6、办理流程: 服务流程:咨询→收表→登记→许可;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发证。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登记公司的程序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 登记条件: (一)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由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设立。 (二)股东的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公司名称及所需的组织架构; (五)公司地址。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