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商注册

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国家未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青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稳就业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及民生》(国办发〔2023〕11号)和人社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 ] 1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意识和精准度,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心征集整理了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社会保险补贴

一、适用范围

1、用人单位:招用已登记失业、离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离校2年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一)为自然人及其家属(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护理、婴儿护理、餐饮服务、清洁服务、老年护理、病人陪伴等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

(三)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的摊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

(四)网约车司机。

2、补贴条件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缴后缴。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1、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部分)计算;

2、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的2/3计算。

4、补贴期限

不超过3年。

5. 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适用范围

离校后两年内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

2、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上述人员并安排到公益性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对象: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全职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兼职是当地最低小时工资。

4、补贴期限

不超过3年。

5. 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6、注意事项:

1、可同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招收的兼职员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灵活用工方式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实习补贴

一、适用范围

就业实习基地招聘以下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毕业期间在校的大学毕业生、西藏等地区对口支援的大学毕业生;

2. 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年内在台湾高校就读的学生;

3.高级技工班、技师预科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班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4、已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

2、补贴标准

1、1300元/人/月(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实习生,留用人员就业实习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元;

3、补贴期限

1-12 个月。

4. 补贴申请

实习基地应当向所在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5. 补贴申请

同一学员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适用人群

毕业当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科毕业生、技师预科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适用期限为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级别等确定。

3、补贴期限

每人每年参加有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一次。 (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及以下等级不能重复享受)。

4.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规定对补贴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后,向批准开班的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1、适用人群

(一)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

毕业当年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科毕业生、技师预科班毕业生、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适用期限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2)开始您的创业培训(SYB培训)和在线创业培训

准备创业或处于创业初期(取得营业执照的毕业年份大学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科毕业生、预科技工班毕业生、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培训前1年),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起)。

(3) 改善您的企业培训(IYB培训)

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企业家。

2、补贴标准

(一)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

不超过500元/人。

(2) 开始您的业务培训(SYB培训)

成功创业者(培训前1年内或培训后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金额不超过1500元/人; 逾期或尚未开业的,金额不超过900元/人。

(三)在线创业培训

不超过1500元/人。

(4) 改善您的企业培训(IYB培训)

不超过1800元/人。

3、补贴期限

每人每年参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一次,同一类型及以下创业培训类型不得重复享受。

4.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规定对补贴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后,向批准开班的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

在校就业创业补贴

1、适用人群

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学院)有就业创业意愿并在毕业年内积极找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员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

2、补贴标准

800元/人。

3、补贴期限

一次性的。

4. 补贴申请

每年1月,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上传至重庆市智慧就业平台。

5、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多种身份类别的人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为离校未就业人员提供求职创业补贴

1、适用人群

离校后一年内到我市登记失业的下列高校毕业生:

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残疾人的家庭成员;

4. 我有残疾;

5、专项扶贫帮扶;

6.农村家庭成员登记。

2、补贴标准

500元/人。

3、补贴期限

一次性的。

4. 补贴申请

个人向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适用范围

1、[2011]300号)具有认可标准且首次设立的小微企业;

2、个体工商户。

2、补贴条件

首次创业(含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3年,创造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合法代表为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 (包括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师班、技师预科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8000元/户。

4、补贴期限

一次性的。

5. 补贴申请

1. 网上申请。 电脑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申请。 手机端进入“重庆市智慧就业官方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进行申请;

2. 离线申请。 企业、商户向注册地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注意事项

如果一对夫妇经营多家企业,一方享受福利后,另一方将不再获得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适用范围

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

2、补贴条件

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应当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重庆市辖内的中小微企业; 2000元/人。

4、补贴期限

一次性的。

5.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0

1、适用人群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残疾人;

5、复员、退役军人;

六、刑满释放人员;

7、大学毕业生;

8、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9. 人口脱贫;

10. 网上商户;

11.农村个体户。

2、贷款条件

1人:

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注册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者;

2)创业项目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3)无不良信用记录。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无其他未偿还贷款。 还清贷款。

2. 合作伙伴:

1)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人员共同举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合伙人为贷款人。

3、企业:

1)属于《大中小微型企业分类统计办法(2017)》(国通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2)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招收的新员工达到企业现有员工的15%(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为8%),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3)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记录。

4)创业项目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3、贷款标准

1、贷款金额。

个人经营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合伙创业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每人22万元,上限为110万元;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根据企业新招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 贷款基数为每人20万元,上限为300万元。

部分区县(自治县)贷款额度以市级为单位增加,具体以当地配套政策为准。

2、贷款利率。

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县、彭水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企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LPR+250BP。

其他区县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LPR+150BP。

3、贷款贴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经营担保贷款利息和企业经营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的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 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贴息,逾期经营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部分区县(自治县)贴息标准在市级层面有所提高,具体以当地配套政策为准。

4、贷款期限

个人(合伙)≤3年; 企业年限≤2年。

5. 贷款申请

1. 网上申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电脑登录重庆公共就业服务网申请。 移动端输入“重庆智慧就业官方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进行申请。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申请;

2. 离线申请。 个人(合伙)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者经办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 企业向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

六、注意事项

1.对创业不满5年的新创业者给予重点支持;

2、符合贷款条件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3、配偶一方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以其配偶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无限责任市场主体作为实际创业证明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4、贷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不属于国家淘汰、限制类产业。 具体项目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5、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经营担保贷款,享受个人经营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1

1、贷款条件

1.属于《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分类办法(2017)》(国通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2、公司本年度稳定就业率达到95%以上。

3、无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记录。

4、创业项目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2、贷款标准

贷款金额根据现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标准为每人20万元,上限为300万元。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

4、贷款贴息

市财政给予不超过1%的贴息支持。

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6. 贷款申请

1. 网上申请。 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申请;

2. 离线申请。 向登记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者经办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七、注意事项

创业项目不应属于国家淘汰、限制类产业。 具体项目参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市级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

12

1、适用人群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补贴标准

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500元。

3、补贴期限

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 (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及以下等级不能重复享受)。 已享受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4. 补贴申请

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和“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