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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申报渝贸贷工作

近日,市商务委印发《关于重庆市中小微商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商[2023]160号),通知各小微商业企业中小微商业企业申请重庆市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已申请重庆贸易贷款。 现将文件重要内容通知如下:

1. 支撑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商业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纳入重庆茂贷资金池政策范围:

1、依法登记。

2、生产经营正常。

3、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4、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征信系统中不存在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需用于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服务业、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等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的商业流通和企业生产经营。

6、遵守银行授信及担保机构担保等相关要求。

2.支持方法和标准

单家中小微企业贷款限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际贷款限额以合作银行批准为准。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到期可以续借,但续借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三、申请程序

(一)贷款申请。 中小微商业经营主体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网“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模块申请重庆茂贷,填写经营主体相关基本信息和贷款需求根据平台要求提供信息,并经合作银行相关部门授权同意。 查询企业实体经营状况。 市商务委将对经营主体申报信息形式要求进行审核,将申报信息齐全的企业名单推送至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经营主体纳入重庆茂贷资本支持范围的依据水池。 “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登录方法一:访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点击首页底部“业务系统-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入平台; 方法二:直接通过:8000/)注册后登录; 项目应用管理手册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查看。

(二)贷款(担保)调查。 合作银行收到申请的经营主体名单后,将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判断。 若借款人相关条件符合《实施细则》及合作银行内部授信管理规定,合作银行将按照内部流程要求独立为借款人开展贷款尽职调查。 调查。 对于涉及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合作担保机构应当按照内部流程要求独立开展担保尽职调查。 合作担保机构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合作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的约定,及时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意见。 实施。

(三)贷款审批和发放。 合作银行完成贷款尽职调查后,将按照内部流程要求完成贷款审批。 涉及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在正式批准前,合作担保机构必须配合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意见。 贷款审批完成后,合作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按照内部审批要求履行贷款手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涉及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按照合作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的协议办理。

(四)贷后(保后)管理和业务监控。 贷款发放后,合作金融机构将按照内部要求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担保后)管理。 同时,合作金融机构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于每月初向市商务委提供贷款发放明细和贷款业务逾期情况; 每季度初向市商务委提供资金池运行分析等相关材料。 重庆茂贷资金池符合业务预警、熔断、重启、终止条件,触发风险补偿的,按照《实施细则》和市商务委合作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及合作金融机构。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二)申请企业主体信息采集、信息查询委托书。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以上为申报经营主体在“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网上提交的材料。 后续贷款所需申请材料由申报经营主体根据合作金融机构融资需求线下提供。

5. 申请时间

经营主体申报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终止时间为经营主体贷款事项完成或贷款意向终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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