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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看看有没有你?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各市、区县不断出台各项优惠政策。 除税收优惠外,还可获得数十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补贴; 另外还有市级20万、20万、20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补贴。 今天我们为大家总结了目前已知的重庆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让我们来看看吧。

渝中区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通过评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渝中区府办[2017]154号)

渝北区

科技型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50万元; 审核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审核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若干政策》渝北委办发〔2017〕6号

江北区

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20万元; 对有效期内迁入江北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PS:这是目前的政策,根据查询,各区的政策有变化,政策尚未公布,奖励会大幅增加。)

政策依据:《江北区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政策(试行)》(江北府发[2016]7号)

大渡口区

对列入数据库的科技型企业,首次和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的支持。 其中,对首次和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支持。 提供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区发〔2017〕19号

沙坪坝区

1、对纳入规定或近三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2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补贴; 2、对不符合第1条所列条件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性交后津贴。

政策依据:《沙坪坝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办法》(沙府办发[2019]119号)

九龙坡区

对每家新认定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每家新认定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5万元。 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重庆市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支持措施》九龙坡区府办发[2019]26号

高新区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营业总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其中)及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审核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认定企业标准的80%给予奖励; 对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促进办法》

南岸地区

列入重庆市科技企业管理库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获得表彰后,将给予区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岸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实施方案》

北碚区

通过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巴南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对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支持科技创新暂行办法》巴南府办发[2017]65号

两江新区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新区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审核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审核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促进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渝两江官发〔2019〕12号

涪陵区

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三年继续认定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

长寿区

对新引进或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支持措施》长寿府发〔2019〕49号

江津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经复审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江津区科技创新激励支持办法(试行)》江津附发[2017]1号

合川区

新认定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和3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合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计划》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7]67号)、《关于印发《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若干措施》的通知》(合川经信文[2016]88号)

永川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经复审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南川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南川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綦江区

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有效期内,每年分期给予5万元补贴,补贴总额15万元。 第二次及以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第一年补助4万元,第二年补助3​​万元,第二年补助3​​万元。第三年,补贴总额为1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綦江区科技创新支持办法》綦江附发[2019]19号

大足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璧山区

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对通过审核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璧山县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铜梁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铜梁区支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十项措施 铜经信发2018-95号

潼南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经复审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潼南府办[2018]101号关于调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通知

荣昌区

对有效期内首次认定或在荣昌整体转让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 完成审核报告和申请材料的,先行给予申请补助5万元,经认定后给予补助25万元。 对通过评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完成审核报告和申请材料的,先行给予5万元补助,认证后给予5万元补助。 企业仅享受一次审核补贴。

政策依据:融科发[2019]4号 关于印发《荣昌区牵头国家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万盛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经复审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万盛经济开发区创新激励措施

万州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万州科委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万州科委发[2017]7号)

开州区

对于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相关市级奖励政策外,若当年销售收入(以公司年度纳税申报数据为准)在1亿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000元,1万元(含)以上1亿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2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重庆市开州区企业研发中心奖励实施细则

梁平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梁平区创新驱动奖励及支持办法

城口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城口县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丰都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丰都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垫江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政策依据:《垫江县促进科技创新支持措施》

忠县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阳县

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奉节县

对纳入重庆市科技企业管理库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经首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对经审核立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项目资金。

政策依据:《奉节县科技创新激励支持办法(试行)》奉节委办发[2018]15号

巫溪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巫溪县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黔江区

对纳入重庆市科技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 对首次申请成功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补贴。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完成专利申请、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基础工作,且申请材料已被科技行政部门受理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元。

政策依据:潜江复发[2018]41号关于印发《潜江区产业发展和设立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

武隆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武隆县委 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武隆县委发[2016]29号) 22)

石柱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石柱县委、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石柱县委发[2016]20号) )和《鼓励科技创新十三条政策》(市住委发[2016]20号)办发[2016]93号)

酉阳区

纳入重庆市科技企业信息管理库的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首次认定的,给予20万元财政补贴; 对审核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酉阳自治县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彭水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经审查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彭水自治县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办法(试行)》

声明:部分信息收集自互联网。 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分享。 具体奖励政策按照当地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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