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工商注册

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专业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支机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领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支机构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注册。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须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登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1、登记所需资料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事项的经国务院批准,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联席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印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房产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相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且为城镇房屋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非城市房屋,还须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如果出租人是酒店、餐馆,则必须提交酒店、餐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军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住宅改建商品房且为城镇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当地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登记表-居住(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书。被提交。 变更为商品房的证明文件; 非城镇住房的,须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办公文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申请登记的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有关文件。 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定。 2、《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登记表-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可在国家“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工商行政管理局。 或者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应采用A4纸。 上述事项未注明应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加盖公章。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