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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申请住房保障时间

1、具有本市六区常住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年可支配收入27985元(含)以下;

3、市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城南山区无房屋;

4、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日程

申请《济南市2018年住房保障低收入证明券申请》(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券”)受理时间为6月19日至7月18日。 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 申请可以在线进行。 同步截止时间基于电子邮件系统收到它的时间。

【】申请渠道

此次公租房申请有现场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申请渠道。

现场申请的,申请人需携带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含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城南)申领《低收入认定证书》并取得《低收入认定证书》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低收入认定提交“认可券”后5天。

特别提醒的是,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等特殊情况申请的家庭,须亲自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

网上申请的,需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下载填写《济南市户籍现状住房情况排查登记表》,并提供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属身份证等需要的材料。 ,并将其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其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所有成员均享受低保)无需申请低收入证明,可申请筛选住房信息; 已申请低收入证明且今年7月18日(含)后仍然有效的家庭,可以提前申报筛选住房信息。

【】特殊材质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家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成员、严重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人、军人残疾、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1978年至201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见义勇为者、优待对象、归侨及其家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家属(请申请时提供退休证明,最终执行市涉军退役军人领导小组政策)(以核定的特勤人员名单为准)。

所需特殊材料包括: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大病证明(三甲以上公立医院出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见义勇为证明、伤残军人证明、山东省复员证明、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明、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明、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明、山东省阵亡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明、山东省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证明、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生活补助证明,定期定量山东省退役军人病返乡补助证明、回国华侨及其家属证明、计划生育特殊扶持家庭证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相关证明1978 年至 2014 年。

如果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您可能无法享受优先保护待遇。

【】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流程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低收入认证。 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申领《低收入证明凭证》,持《低收入证明凭证》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低收入证明;

第二步:抽签排序。 提交低收入证明参加抽签,确定资格审核范围;

第三步:资格审核。 申请人应当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四步:选择要出租的房子。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取得租赁资格的申请人依次选择住房。

【】彩票排序

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排序实行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 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将纳入第一批抽奖范围。 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属于第二类。 抽签排序不再存在等候名单,且一次有效。

特殊群体是指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严重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人、军人残疾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勇于伸张正义、受助人等。特殊照顾、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及符合1978-2014年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政府安排了就业条件。

【】配置标准

今年拟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将在选房前另行公布。

房屋类型分为两种:一居室单位和两居室单位。 一居室单位适用于家庭成员少于2人(含)的申请人,两居室单位适用于家庭成员3人或以上以及单亲父母的申请人。 家庭中有一名异性孩子的申请人。

【】租金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家庭收入实行“差别租金”,分为三个档次:

符合我市2012年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置申请条件、在本市六区有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申请;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点、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点、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疑问,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地址、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为:

日历:青龙​​东街42号,86568257;

市:景十一路62号,81271505;

淮阴:北晓莘庄西街59号,87086036;

立交桥:织金市华电街6号,81912156;

鲤城:三打北路87号,88112890;

长清:清河街1826号,66589865;

南部山区:六部街三区309号,88112725。

如何申请低收入证明

申请低收入认定时,申请人应当持《低收入认定凭证》到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具体流程为:

1. 买块手表

申请人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济南市城镇低收入户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镇低收入诚信申报表》、《济南市低收入户认定申请表》。 -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户口登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住宅; 居住不满一年的,应当到户籍地办理,户口所在地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 填写表格并准备材料

申请人收到表格后,应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审查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入确认。 材料齐全并审核通过的,送至各区(含城南山区)民政部门。

4. 批准

批准后,符合低收入认定条件,且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含城南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确认。 财务状况审核无问题、材料齐全的,审批时限为街道办事处报送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财务状况核查存在问题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确认无异议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

基本做到“只跑一次”

今年申请公租房将更加便捷

与以往相比,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出现了许多可喜的变化: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优化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申请要求、申请渠道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基本实现了“一次性申请”。 ”。

在申报流程上,今年的申报流程打破了“先审核后抽签”的陈规,采取了“先抽签、排序、再资格审查”的方式。 申请家庭不再需要前期准备大量材料。 他们可以在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参加抽奖。 只有抽签后纳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既方便了申请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

应用要求大大降低。 具体如下: 1、申请家庭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只需携带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即可办理。 2、减少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步骤,让群众少跑腿,基层更有效率。 3、申请家庭通过低收入认定后,不再需要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交低收入证明。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将通过“你不用跑,我跑”的方式进行信息对接,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提供便利。

在申请渠道方面,本申请提供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供申请人选择。 专门开设“受理工作邮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网上渠道申请“低收入认定券”; 对互联网不熟悉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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