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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微型企业的创业政策

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财政局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优惠政策。 目前最常用的优惠政策是小微企业创业政策。 万嘉会计小编解释如下:

1、申请营业执照。 愿意创业且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合伙企业投资金额、个人独资企业投资金额)不超过15万元的,可以直接申请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2、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

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审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5号)第三条规定,资格审核标准微型企业申请创业补贴如下:

(一)基本审查标准。

1、企业家(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为执行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具有本地户籍(含集体户口),且为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复员军人。 人员和其他“四类人”。

2、企业家具有创业能力。

3. 创业者无其他正在经营的企业,未领取过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含资金补贴)。

4、属于“四类人”的企业家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投资者投资额的50%。

5、创业者及配偶均符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仅其中一人可获得创业补助。

6、参加过小微企业创业培训或其他创业培训(经批准免予培训的除外)。

7、微型企业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合伙企业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出资额)在15万以内,且已完成登记2个月。

8、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上(含企业家、股东、合伙人)20人以下。

九、小微企业除落户孵化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区外,还必须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10、所属行业为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市级鼓励类产业或区县小微企业产业中的鼓励类产业指导目录。

11.微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二)创业能力审核标准。

包括但不仅限于:

1、企业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企业家应当具有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 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岁。 对于身体健康、已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具有较长行业经验(20年以上)或较高声誉的申请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男性70岁、女性65岁。

4、因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建议放弃申请微型企业。 孕妇、伤病未愈者等不适宜立即创业的,建议暂缓申请微型企业。

3、如想在重庆申请小微企业,只要符合上述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条件,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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