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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商标时的“延续性问题”及驳回后的诉讼策略

近年来,企业和个人越来越重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特别是当公司经营多年,商品和服务在本地区或行业内已取得一定声誉时,考虑在公司“核心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类别上注册商标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物业办公室已被驳回为“有关”。 近年来,以在先商标近似或申请商标不知名为由拒绝注册申请的商标申请案件比例越来越大。

此外,首次申请商标的公司和个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商标近似、欺骗性(误认)、不具有显着性”三大理由驳回申请的情况并不少见。 (显着特征)”。

如果您的公司出现以上情况,需要什么方法才能成功注册商标呢? 既然商标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续诉讼的成功率高吗? 需要向法庭提交哪些证据才能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如何收集证据? 针对以上常见问题,高沃律师事务所专业商标律师将通过直播带您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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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题

企业注册商标时的“连续性问题”及被驳回后的诉讼策略

直播介绍

在企业商标布局中,什么条件下适宜主张“连续注册”才能有较高的成功率。 如果商标申请以“商标近似、欺骗性(误认)、不具有显着性”为由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审查,可以采用哪些诉讼策略和方法通过法院追回商标诉讼?

本次直播将重点为您介绍“商标连续注册及商标驳回审查”行政案件的诉讼思路和解决方案。

直播时间

2023年4月20日 19:30--21:00

组织者

北京市高沃律师事务所

主持人

陈旭飞

资深律师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商标诉讼律师

在办理商标行政案件、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企业间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017年至2020年担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人民陪审员,期间审理了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案件千余件。 办案时,他能够从法官和当事人的双重角度分析判断案件,找出案件的“事实”。 “争议焦点”问题,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精准的诉讼策略。 同时,熟悉法官的审判思维和审判特点,能够根据不同法官、不同案件灵活把握审判,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权益。

直播课程大纲

(一)什么是商标“持续注册”,主张“持续注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商标申请驳回的三大障碍:“商标近似、欺骗性(误认)、不显着”。 为什么有些商标的申请必须通过诉讼才能成功注册?

(三)高沃“连续注册、商标近似、欺骗(误认)、无显着性”案件经典案例(约4-6例)

1、广东某食品企业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声称因商标近似“继续注册”。

本案涉及商标法律问题:

商标连续注册需要满足以下要素: 1、基础注册商标通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2、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者类似; 3、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北京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字商标”近似一审案件

本案涉及商标法律问题:

对于“文字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的看法较为一致。 突破口在于申请商标是否形成了与引证商标不同的新含义、排他性含义和方向。

3、上海某公司因“图形商标”近似商标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案件

本案涉及商标法律问题:

对于“图形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的看法存在较大分歧。 有很多突破。 无论图形商标是否相似,都应更多地考虑整体的视觉体验。

4、上海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该商标具有欺骗性(误认)”一审案件

本案涉及商标法律问题:

什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欺骗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对此问题有不同看法。 突破的是你所申请的商标必须形成不同于商标文字本身的新含义。

5、重庆某公司因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缺乏显着特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驳回复审

本案涉及商标法律问题:

什么是商标显着性(显着特征)? 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具有显着性的证据?

如何参与直播

如果您遇到“继续注册新商标”的请求,说明您的商标因知名度不够而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 或者您申请的商标因“相似、欺骗(误认)、缺乏显着性”等理由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审查。

所以,在观看本次直播之前,请您拿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复审决定书(或法院一审判决书),以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一审法院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实例),准备好这些材料,来观看我们的直播,以便您有针对性地聆听和分析。 同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1-3个问题向陈旭飞律师询问。

《商标法》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商标。 即使商标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驳回,通过后期积极举证,也有可能通过诉讼成功收回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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