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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业务描述:市、县、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必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流程】

纳税人申报土地增值税时,应首先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在【房产及行为税源信息报表】模块操作栏中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按钮后,系统跳转至“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页面。

1.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每次转让时填写。 适用于以下五类土地增值税申报: 1、预缴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 2.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清算; 3.适用于按照批准的征收方式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清算; 4.适用于纳税人在建工程整体转让; 5.清算后的汇算清缴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纳税人。

(一)新增土地增值税税目

在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页面点击【新增项目】按钮,系统弹出显示“土地增值税项目报表”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申报信息,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提交,系统跳转至“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土地增值税项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验收后结案。 报告。 如图所示。

(二)修改土地增值税税目

如需修改已征收的土地增值税税目,在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界面点击【修改税目】按钮,系统将跳转至土地增值税税目申报界面。 在“现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申报信息”栏中,选择现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申报信息,点击【修改】按钮。 修改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提交。 系统跳转至“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受理后,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的修改。

2、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页面,选择“适用申报表类型”,包括:《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适用于先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规定进行清算)核定的征收方式)》、《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适用于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纳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清算后滞销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旧房屋转让)适用于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适用于旧房屋转让)》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点击【添加税源】进入相应报表并填写数据。

(一)表1:纳税人从事房地产开发适用的初步税制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一)(适用于先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点击【下一步】进入征收页面。 双击项目编号,系统会自动调出纳税人名下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 选择一项并单击[确定]。 返回采集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数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系统弹出提示框【确定】。 如图所示。

表2:适用于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清算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二)(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双击项目编号,系统自动调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姓名。 选择其中一项,点击【确定】,返回采集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数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三)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批准的征收方式进行清算。

土地增值税新增税源(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准征收)。 双击项目编号,系统会自动调出纳税人名下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 选择其中一项并单击[确定]。 如果不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系统将予以阻止。 返回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该信息是土地增值税结算评估时自动获取的,不可更改。 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四)表4:适用于纳税人在建工程整体转让

土地增值税新税源(四)(适用于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 如果已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或土地增值税项目报表,则税源标志下拉框中会出现“土地税源”和“土地增值税项目”两个选项。 选择税源标记,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名下的所有税源登记信息。 选择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进入收藏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五)表5: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滞销

纳税人在采集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滞销)前,需填写《2.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或《 3.纳税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批准的征收方式申请清算”申报。

土地增值税新税源(五)(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滞销)。 双击项目编号,系统会自动调出纳税人名下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 选择一项并单击[确定]。 返回原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数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六)表六:适用于纳税人转让旧房屋、建筑物

纳税人在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适用于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之前,首先要完成房产税源信息的采集。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六)(适用于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点击【下一步】进入征收页面。 选择税源标记,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名下的所有税源登记信息。 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定】,返回原页面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七)表七:纳税人转让旧房屋、建筑物适用的评估征收

纳税人在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适用于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之前,首先要完成房产税源信息的采集。 土地增值税新来源(7)(适用于转让旧房屋、建筑物的纳税人)。 点击【下一步】进入收藏页面。 选择税源标记,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名下的所有税源登记信息。 选择一项并单击[确定]。 如果尚未评估其他税种(税务机关),系统会提示“该项目无土地增值税评估信息”。 选择后返回采集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数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3.修改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在“土地增值税来源采集”页面,您可以【修改】已采集的土地增值税来源信息。 进入【查看】或【修改】页面可修改税源信息。 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对于已申报的税源,应先修改税源信息,然后在更正申报中同步税源信息,完成更正申报。

4、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作废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错误,申报标记为“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作废; 申报标记为“已申报”的,应先作废申报,再作废税源信息。

在土地增值税税源征收页面,选择具体税源,点击【作废税源】。 系统会弹出提示框,点击确认即可作废。 如图所示。

【声明】登录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报税】-【纳税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如图所示。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门户

进入财产及行为税申报页面,选择纳税期限及对应期间。 纳税期间下拉菜单中有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等期间可供选择。 您也可以选择“选择”。 该页面将添加“纳税期开始”和“纳税期结束”等数据项。 您可以手动输入期间。 注:报告多个税种时,纳税期间应涵盖每个税种的期间。 勾选具体税种左侧的【是否申报】。 如果该税种期间没有该税种的税源信息,系统会弹出提示框“所选报关单本期没有需要申报的税源信息!如需申报,请点击【税源信息】征收】,直接进入当前税收征收页面。 如图所示。

图 无可选税源信息界面

若期间已征收税源但尚未申报,可查看税种进行下一步申报。 税源已征收但申报期限未满的,不能申报。

如果尚未采集税源,可以点击【税源采集】维护税源信息。 核对后,税种右侧会出现【税源选择】,所有未申报的税源将默认申报。 点击【税源选择】,系统会弹出该税种当期所有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可以一次选择多个税源。 选择具体税源信息,点击【确定】。 如图所示。

图选择可以申报的税种

图片查看当期采集的税源信息

勾选对应的税种,点击【下一步】,进入财产及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页面。 系统根据填写的税源信息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和免税数据。 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本期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税政策”中勾选“是”的,可享受一般免税优惠。 通过主明表树打开《财产和行为税减免明细表》,可以查看纳税人享受的全部减税、免税政策,以及相应的减税金额。 如图所示:

图片查看多个税种

图 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表

图 免税详细申报表

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 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财产与纳税合并申报。 如图所示。

点击图片申报并确认

图片申报成功

(2)报告更正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一税种更正申报。 当申报不正确时,可以更正申报信息。 如果税源信息采集错误,需要先更正税源信息。

登录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报税】-【纳税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

点击进入“申报更正”页面,选择申报类型为“财产及行为税申报表”,选择申报日期起止日期和期间起止时间。 期初和期末应为合并申报表的纳税期间,而不是单一税种的期间。 点击【查询】,系统将显示该期间的申报记录,如图。

图片申报及更正查询

点击具体申报记录右侧的【更正申报】按钮,进入更正页面,勾选需要更正的税种,点击【下一步】按钮(当勾选一种税种时,申报信息其他税种不受影响)。

图选择并更正报告的税源

进入更正申报界面,点击【更新税源】获取最新税源信息(前提是原税源征收已修改)并带入申报表中,点击【申报】按钮,出现回执页面,说明修改成功。

(三)声明无效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一纳税申报单作废。 在使税源信息失效之前,您必须先使申报失效。

登录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报税】-【纳税申报缴费】-【申报失效2.0】。 点击进入申报作废功能,选择申报日期起止日期和期间起止日期。

期初和期末应为合并申报表的纳税期间,而不是单一税种的期间。 点击【查询】,系统将显示该期间的申报记录,如图。

根据实际情况核对需要申报作废的税种。 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 点击具体声明右侧的【作废声明】按钮,进入失效页面,填写失效原因,点击【作废提交】按钮。 如图所示。

图片声明无效

如需重新申报失效税种,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进入【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在一张申报表上同时申报的多种税种不会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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