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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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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市高新区实施方案》 《高新区先投资后股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渝高新办[2022]5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重庆市高新区开发区支持科技成果以先投资后股权的形式转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解释

“先投资、后分享”是指科技成果转化的早期项目。 财政资金前期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投资于科技企业。 随后,投入的财务资金按照事先约定转为股权。 随着企业共同成长,在被投资企业进入自主发展阶段后,按照“适度受益”原则,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并逐步退出的新模式。

2. 申请时间

2023年6月30日至7月31日

3、资金强度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酌情增加资助金额。 具体数额将根据项目评审和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其工商注册地、税务、统计关系应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内。 如不在科学城核心区范围内,需在1个月内重新注册或将工商注册地、税务、统计关系转移至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申请项目获得批准后;

(二)项目符合重庆高新区产业定位,属于新型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核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新能源及新能源存储、航空航天信息、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制造等领域之一;

(三)项目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可行,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纠纷;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创业经验以及业界认可的专业素质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技术研发或者技术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验;无违法失信、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附件: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

3、项目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领先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生产批准文件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六、申请方法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室。 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和Word版项目申请表。 各发送一份至邮箱:(标题请注明“重庆高新区先投资后参股项目申请——项目名称”)。

七、立项流程

正式审核→项目审查→尽职调查→投资意向洽谈→拟立项目确定→网上公示→项目签约→资金拨付。

八、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二)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准备虚假材料、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如有违规,须承担相应的科研诚信管理责任。

(三)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2022年已获得重庆高新区先投资、后股权的支持,不会出现重复支持。

九、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杨老师。

附录:

1、重庆高新区先投资后参股项目申请表(模板)

2. 科研诚信承诺

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 年 6 月 29 日

下载附件:

1.附件1:重庆高新区先投资后参股项目申请表.docx

2.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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