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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联盟商标注册:简单快捷的国际途径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的规定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进行商标注册。 与单独在国外注册相比,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成本相对较低等优点。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专门联盟。 截至2019年8月,马德里联盟有105个政党,覆盖121个国家。 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均为马德里联盟成员。

如何在马德里申请国际商标注册?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学科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拥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或在我国有住所; 或具有中国国籍。 此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通过商标局申请国际注册。 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无法通过商标局申请国际注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经在我国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在我国申请注册并被受理的商标。

(三)加工方法

1.申请人自行提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首先注册并登录“商标在线申请系统”,在“国际注册申请”栏中按照网站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2、申请人可以到以下地点提出申请:

(一)到商标局委托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

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将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等服务。 申请人可就近办理。 窗口地址请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国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网址:; 在线后期规范工具。

(二)到北京市以外商标局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商标审查合作广州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2、14栋一楼邮编:510014

上海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1号楼一层,邮编200235

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堆山立交科技金融大厦5号楼,邮编400023

济南市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南厅,邮编250000

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32层,邮编450046

(3)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

(四)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

商标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3、申请人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4)加工步骤

通过网上申请或纸质申请提交国际注册申请→按照《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缴纳注册费→领取国际注册证书

(五)申请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表;

2、外语申请表(MM2表);

3、加盖公章或签名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5. 如果指定美国,请同时提交MM18表格。

(六)填写申请表

中文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人信息

(1)申请人名称:必须与基础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称一致。 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填写全称; 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应填写全名。此外,如果法人有正式的英文或法文名称,则应与中文名称一起填写。

(2)申请人地址:必须与基础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地址一致。 您可以按照省、市、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的顺序填写:中国北京市金台路2号,邮政编码:100260。

(3)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实际邮寄地址与申请人的地址不同,可以添加此项。

(4) 选择接收文章的语言:此处,在所选语言左侧的框中打“×”号。

2.申请人资格

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则应按顺序选择本项中申请人可以选择的三种情况,即申请人首先评估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 如果是这样,它应该是首选。 如果第一个不合适,就选择第二个。 如果第二个也不适合,那就选择第三个。 如果三者一致或两者一致,则应选择第一个。 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则申请人只需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即可。

3.代理信息

如果申请人直接申请,则无需填写此栏。

4.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

这里指的是在我国境内申请和注册商标,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申请人就同一商标提出多项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的国际注册申请的,应当一一填写每项基础申请号、申请日期和/或基础注册号和注册日期。

5.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6.商标

申请人需加贴商标图案,商标尺寸应与申请表中注明的一致。

七、其他事项

(1)颜色保护请求:申请人如要求颜色保护,可给出具体说明;

(2)三维商标:基础商标为三维商标的,此项为必填项;

(3)声音商标:如果基础商标是声音商标,则此项为必填项;

(4)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则需选择此选项;

(5)商标音译:此处填写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即可。

(指导性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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