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重庆市户籍脱贫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区县以外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并自主创业。 他们已连续受雇三个月或以上且仍在受雇状态。
2、补贴标准
1.对在山东省就业的脱贫人员,给予每人8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在外地就业的脱贫人员,按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注: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法
(一)现场申请
脱贫人员向本市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申请材料:
1.《重庆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3、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任职证明:
(一)本市单位职工(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提供加盖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状况证明(申请当月或上月出具,下同) ,或近3个月月工资流向(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日期为申请当月或上个月,下同)。
⑵在外地单位就业的,请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单,或用人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截止日期为申请月份或前一天)月亮)。
3、在外地自行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网上申请
脱贫群众通过“重庆市智慧就业平台”在线申请补贴。
1.电脑版:重庆就业网(点此进入)
2.手机版:登录重庆智慧就业平台
关注“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政策服务”-“服务大厅”-“个人服务”-“脱贫人员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按照步骤操作。
4. 流程
5. 线下加工地点
申请地点:重庆市各区(县)就业人才服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