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工商注册

贵港市市政工程承包单位情况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 详情请参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华奥阳光城乐府5-13号楼、幼儿园及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145193.21m3。 合同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 详情请参阅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开工及竣工日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4日

承包商:贵港市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商: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事故单位概况

1、施工总承包商情况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15N,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贵港市港北区石羊塘开发区,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为1988年10月10日,经营期限为1988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地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乡建设专业承包一级道路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 矿产品销售; 花卉种植、销售; 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45XXXXXX,有效期至2022年1月22日,资质类别及级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JZ安序字[2005]000XXX,许可证范围:施工,有效期: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3日,2019年8月5日延期,有效期2019年2022年8月5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项目部组织架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施工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等组成。

2、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仅限行政办公、通讯),法定代表人任某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6月2、经营期限自2006年6月2日起至永远,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 建筑工程咨询; 租赁:工程机械设备;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许可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无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50082XXX,有效期至2021年6月20日,资质类别及级别: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驻华澳阳光建设项目员工200余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三)现场勘察情况

1、事故当天天气情况:多云,最高气温35℃,最低气温26℃,南风2级,相对湿度0.8%,紫外线较强,空气质量33。

2、事故现场相关情况:7号楼1至22层外框架及防护柱未拆除。 22层救生绳完好无损。 断掉的安全绳挂在救生绳上。 安全带的安全锁距断裂点约1米。 坠落处距离外框3米处,地上有血迹。

二、事故发生及事故救援处理情况

(一)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2020年8月24日7点,外架工队安排杂工黄某才、黄某忠对7#楼22层室内紧固件和小钢管进行清理。 两个人分别推着小斗车。 黄某才正在施工电梯附近的北房内清理紧固件,黄某忠正在主体南房内清理紧固件。 8时08分,黄某忠看到房间东南窗处墙壁外框紧固件缺失。 于是,我擅自到外层货架的东南角去取紧固件。 他系好安全带。 当他去拿起外框最外面的紧固件时,他的重心不稳。 他一踩空气,跌落在外框防护之外。 安全绳断了,他摔倒在地。

(二)事故救援及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拨打120紧急热线为救援争取时间,并安排人员前往路口接120救护车。 同时,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8时38分,120名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立即将伤者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抢救。 因黄某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于9时40分不治身亡。

事故善后工作迅速开展、处理得当,死者家属得到及时安抚,事故赔偿合理,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死者黄某忠,男,勤杂工,1996年出生。黄某忠于2020年6月7日通过劳务招聘到工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合格后,于2020年6月8日与重庆中联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黄某忠的工作范围包括紧固件收集、清理,地面钢管上紧固件的拆除,地板紧固件的清理、收集,维护紧固件、转移材料等

(二)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法规统计,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90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确定如下:

(一)直接原因

黄某忠违反操作规程,超范围作业,擅自到外架领取钢管紧固件,不慎跌落到外架防护之外,安全绳断裂,坠落地面,酿成事故。

(二)间接原因

1.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 未按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

项目部未落实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是定期检查不彻底,存在盲点。 员工使用的安全带未经检验,导致黄某忠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坠落悬挂式安全带技术性能指标。 二是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容忍。 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每​​人最高100元。 对多次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不予进行岗位调整等进一步处理。 2020年6月23日至8月20日,项目部针对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站场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开展纪律处分。 。 共开出罚单5张,涉及9人,罚金总额900元。 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黄某忠无法识别外架作业存在的风险,违规擅自拾取外架上的紧固件。

2、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按要求健全和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缺乏,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没有明确指定。 华奥阳光城驻有员工200余人,仅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不符合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没有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黄某忠擅自去拾取外框上的紧固件,但未及时发现,无法有效制止。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确定华奥阳光城工地“8.24”人员伤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认定

1、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要求落实,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项目部未落实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问题。 。 “1.2”高空坠落事故的教训没有认真吸取。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2、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健全和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缺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盲点,无法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未认真吸取“1.2”高处坠落致人死亡事故教训,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法》第二款规定的事故责任。

3.严某伟。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华奥阳光城项目经理未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认真汲取“1.2”高处坠落致死事故教训,并对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依法承担事故管理责任。

4.苏。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往华澳阳光城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管理责任意外。

5.谭某凯。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往华澳阳光城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管理责任意外。

6.林某才。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往华澳阳光城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管理责任意外。

7.冉穆林。 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劳务现场管理人员到项目部无证上岗,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承担事故管理责任。

8.黄某忠。 他未经允许,到外架取紧固件。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二)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

1、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外,建议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

2、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外,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

3.严某伟。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对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免职。 五年内不得担任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

4.苏。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建议贵港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5.谭某凯。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建议贵港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6.林某才。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建议贵港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7.冉穆林。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建议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8.黄某忠。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由于他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除其法律责任。

七、事故预防建议及整改措施

华奥阳光城工地发生的“8.24”伤亡事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止施工领域类似事故发生,建议采取以下预防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贵港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杜绝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违”现象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庆中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必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转变观念,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施工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堵塞漏洞,认真履行施工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施工措施,彻底纠正野蛮施工和“三违”现象。 施工总承包商、劳务分包商必须立即开展安全检查,充分了解施工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三)强化安全监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谈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两年来本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排查。 、分析事故原因,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要管安全、管业务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要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化解,强化危险项目管控,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严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华奥阳光城建设工地“8.24”

伤亡事故调查组

2020 年 12 月 21 日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