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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行业母基金成立,已有3个项目和1只子基金

介绍

已设立2支产业母基金,3个项目、1支子基金(汽车产业方向)已通过基金投资决策,总投资金额2.18亿元。

来源 |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01

为助力重庆打造万亿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产业生态、国内先进的动力电池和汽车电子产业基地,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全市汽车产业方面,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与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潼南区、铜梁区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汽车产业投资基金,规模20亿元; 同时,为培育壮大重庆市“专、特、创新”中小企业企业,引领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提升。地方科技投入体系。 重庆产业投资基金与江津区、合川区、巴南区、铜梁区共同投资设立规模10亿元的重庆市特色企业。 精特新投资基金。

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和专业新基金均采用“子基金+直投”的运营模式。 其中,汽车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对当地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或带动意义的汽车产业相关企业,重点关注汽车电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操作系统、电机控制器(MCU)、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在车辆控制器(VCU)、车载芯片、智能座舱、智能终端系统、汽车软件等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或系统开发企业; 专精特新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专精、特色、高科技”特点的公司,聚焦行业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品质优良的龙头企业和效率。

目前已有两只产业母基金成立,正在积极开展项目投资和子基金发起设立工作。 通过城市联动以及与优秀社会投资机构的深度合作,3个项目(主营业务为锂电池负极材料、汽车零部件和生物医药)和1个子基金(汽车产业方向)已通过基金投资决定总投资2.18亿元,全部为地方或再投资项目。 密切跟踪项目17个,拟投资额7.85亿元; 子基金15只,拟投资金额29.22亿元。

重庆产业投资基金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设立,由重庆市财政局牵头设立。 目标规模400亿元。 首批认缴出资额为280亿元。 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和市级现有资金。 政府投资基金、国有重点企业、国家级开发区等。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重大项目和重大技术通过直接投资、专项项目基金、专项子基金、跟投基金等方式进行。创新主要投资于本市重大战略性、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培育项目。

02

2022年重庆产业投资基金申请指南

——新能源汽车及专项新方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重庆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培育全市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创新根据《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渝长产[2022]42号)和《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渝重产业[2022]55号)公布。

一、重庆产业投资基金定位

重庆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按照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进行投资决策,支持本市重大战略项目、重点项目产业项目、科技创新培育项目。 项目发展。 通过参股设立的子基金以支持重庆市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以加快项目落地为投资目标。 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注册备案资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实缴注册资本出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3、若基金管理人未在重庆注册,鼓励在当地设立关联关系密切的法人实体作为子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二)管理团队

1、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必须作为骨干共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 投资者综合实力较强、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资能力

团队主要成员作为骨干主导过至少3个成功股权投资案例(例如项目股权80%以上已退出且退出部分回报不低于50%,或退出比例低于80%且收回的资金超过全部投资)本金的120%)。

(四)募集资金进展情况

1、提交基金申请方案时,募集金额不低于拟募集子基金总规模的50%(不含申请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部分),并提交投资承诺书等材料应由拟投资人提供并提供投资能力证明。 。

2、子基金申请机构应承诺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作出有效投资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子基金设立登记。

(五)管理体系

子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项目选择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子基金设立的基本要求

(一)投资领域

子基金应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领域或专注于新兴企业,且主要投资领域的投资总额不应低于子基金规模的70%。

1.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 专注于汽车、汽车电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汽车操作系统、电机控制器(MCU)、整车控制器(VCU)、汽车芯片、智能座舱、智能终端系统、汽车软件等领域。 拥有核心技术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或系统开发企业。

2、专业化、新颖化。 聚焦具有“专、精、特、高”特点、聚焦行业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良的龙头企业; 符合或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新技术企业,是专业新技术“小巨人”和省级专业新技术中小企业。 具体方向包括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智能终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基金注册地

原则上注册地在重庆。

(三)基金出资情况

1、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子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

2、产业投资基金及重庆市其他各级政府对子基金的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

3、除子基金管理机构、员工、普通合伙人外,其他个人投资者对子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4、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关系密切的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

5、已设立子基金申请产业投资基金增资的,该子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开始投资运作,并已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 产业投资基金增资价格按照初始价格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和协商确定。 投资者免收罚息,并同意享受基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如有)。

(四)基金存续期

原则上不超过7年,最长不超过10年。

(五)投资要求

1、投资区域。 子基金在重庆的出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5倍,且不低于重庆市各级政府出资总额。 来渝投资认定的具体范围:

(1)子基金直接投资于重庆市企业。 子基金(包括跟投关联方)直接投资(包括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包括投资重庆市现有企业和新设立企业)。

(2)子基金带动关联方直接投资重庆企业。 基金成立后,通过子基金管理机构推荐,带动子基金关联方投资重庆企业。

(三)子基金投资的外地企业返回重庆。 子基金投资的市外企业及其关联方将回归重庆现有企业,建立新的生产研发基地等法人实体。

(4)子基金为重庆引进的法人企业。 通过子基金管理机构推荐,引进外地企业在重庆落户注册,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并承诺三年内不搬迁。

(5)该基金投资于重庆市企业的外地控股子公司。 子基金(含共同投资的关联方)投资于重庆企业控制的外地企业,或所投资的外地企业被重庆企业收购并成为外地控股子公司。

(六)其他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等。

2、投资阶段。 子基金可投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重点关注成长期项目。

3、投资限制。

(一)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完成时被投资企业股权总额的30%,且单个项目的股权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专项子基金规模的20%。 。

(二)子基金开展私募、协议转让、大宗交易业务、上市公司战略配售等业务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规模的20%。

(6) 管理费用

管理费率每年不得超过2%,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征收标准不得高于其他投资者。

(七)基金托管

子基金委托重庆市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

(八)储备项目

申请时,子基金申请人或管理机构应向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资本50%的储备项目清单,储备项目应与子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匹配以及领域,并明确说明其对重庆的影响。 城市产业贡献。

4. 申请流程

1.开放收藏。 重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产业投资基金申请指南,并征集设立子基金申请方案。

2. 建立项目。 基金管理公司将选择最佳的子基金设立申请方案并启动项目,并与申请机构初步洽谈核心业务合作条款。

3、专家评审。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产业投资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产业子基金申请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 尽职调查。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独立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 同时,我们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就合作业务条款进行全面谈判和协商,形成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5、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公司按规定决策行业子基金投资计划。

6、签署合伙协议(或章程)。 经市有关部门备案后,完成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的正式签署。

5、其他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在子基金运作中存在违法、违约行为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子基金管理机构违反本申请指引或者被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或者情形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申请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六、申请要求

1. 申请材料

产业投资基金全年滚动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详情请参阅附件。

纸质申请材料须制作一式三份,按照A4纸及一般公文格式准备,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首页及底页)邮寄至基金管理公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的申请电子邮件地址。

申请机构应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负责。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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