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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动向:国务院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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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动向

●国务院: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增强能力的若干措施》

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围绕“注重救灾和服务并重,结构调整和能力建设并行。” 具体措施。

其中,为推动中小微企业结构调整,《办法》提出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大中型企业融合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数字化转型、提高质量品牌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资金支持、直接融资支持、特色集群发展等8项措施。 其中,对于直接融资支持,《办法》提到,要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早期投资小微企业。投资创新。

解读:当前我国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牢固。 需求萎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的三重压力依然巨大。 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结构升级面临困难,影响企业发展信心和预期。 《办法》的出台针对企业面临的订单不足、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提出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效率、抗风险能力。

●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并超额完成50种以上智能检测装备、核心零部件和专用软件的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了产业基础创新工程、供给能力提升工程、技术装备提升工程、产业生态优化工程四个方面的四个重点工程。 其中,产业基础创新工程的重点方向是攻克核心零部件、开发专用软件; 供给能力提升工程的重点方向包括机械工业、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八个行业的通用智能检测设备和专用设备。 智能检测设备; 技术装备推广项目提出的示范推广应用场景包括机械行业、汽车行业、航空航天行业、电子行业、钢铁行业、石化行业、纺织行业和医药行业。

解读:智能检测装备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装备,是“六大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基地升级的重要领域。 是稳定生产运行、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制造效率、保障服务安全的核心手段。 《行动计划》的出台,明确了我国智能检测装备产业未来三年的实施路径,有利于加快我国智能检测产业发展,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提升制造业水平,完善产业链、供应链。 弹性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

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提出到2025年,制造机器人数量比2020年翻一番、突破100项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和解决方案等目标。

《实施方案》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两大领域,提出深化制造业、农业、建筑业、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教育、工商和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极端环境应用等各细分领域10个“机器人+”应用,从机器人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到车型推广等方面开展系统化推广工作。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构建机器人生产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机器人+”应用体验和测试验证中心,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制定和推广,开展行业和区域“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采取五项措施提升“机器人+”应用基础支撑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将推动机器人应用作为技术创新、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的重点方向,统筹政策、资金、资源予以支持,加大对机器人创新应用的投入。机器人,鼓励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开辟机器人应用场景,建立容错机制,支持企业首次购买和使用。

解读:机器人具有可编程、拟人化、通用性、高效率等特点,可以通过指令或程序进行自动化作业。 它们被誉为“制造业顶端的明珠”,是我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中的战略性新兴战略重点。 产业之一。 受科技和工业加速发展、劳动力成本上升、恶劣工作环境下机器代替人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各行业和市场对机器人的需求日益迫切。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培育机器人产业发展应用生态,提升自主品牌机器人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机器人产业自力更生、自力更生,为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行业资讯动态

●证监会: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则。 经过四年的试点工作,股票发行注册制将在全市场正式实施。

为落实全面注册制,本次共发布制度规则165条,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条,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结算公司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条。有限公司等

本登记制度实施的制度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与审核制相比,注册制下,证券监管机构不再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判断,上市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上市资格和合规条件,设定了多元化、包容性的上市条件。 二是完善审查登记程序。 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 证券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前所未有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定位。 同时,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被撤销。 三是优化发行承销体系。 新股发行价格和规模不受行政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 各市场领域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实行统一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 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完善有序回购制度安排。

解读:通过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 其中,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阶段的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征,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新三板与行情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

●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配套业务规则,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2月17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配套业务规则。 其中,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等4项规则,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规则》等5项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等4项规则,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6项规则。

此次沪深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主板在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中的定位,突出主板蓝筹市场特点,重点支持优质企业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 将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复制推广至主板,明确科创板适用统一审核注册制度,创业板和主板。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方面,此次修订简化了主板公开发行条件,取消了最近一期末无未弥补亏损的要求,并限制了无形资产占上市公司的比例。净资产,并设置多套上市指标,进一步增强市场承受力。 此外,修订还细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公司治理要求。

解读:沪深交易所此次制定修订配套业务规则,是全面推行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公布的配套业务规则保持了科创板、创业板的定位特点,设定了主板与科创板、创业板差异化的上市条件,进一步落实了科创板、创业板建设的要求。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利于提高企业上市注册效率,促进优质企业积极申请上市。 同时,全面注册制改变了以往审核制度“易进入、严退出”的标准,后续上市公司退市、破产或将成为常态。

●北交所:发布配套业务规则 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

2月1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全面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配套业务规则,其中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及上市审核规则》 《合格投资者》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3项业务规则和15项细则、指引和指引。

北京交易所发布的配套业务规则主要修改了受理和暂停审核要求、法律责任和处罚、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三个方面。 一是结合上级规定优化受理和暂停审查要求。 二是支持证监会相关规定修改,加大对不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虚假陈述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优化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的违规处罚。优化再融资形势。 对低保条款、募集资金使用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

解读:北京交易所成立时,同步试行注册制。 此次发布的内容主要是从全面推行注册制、修改部分基本业务规则、根据上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等角度出发。 此次配套业务规则修订的发布,将有助于北交所形成更加高效的定期审核和发行上市节奏,进一步明确上市预期,推动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上市。

●中国基金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2月24日,中国基金管理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及相关配套指引,进一步完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行业关键参与者对其任职门槛制定了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规模、基金期限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执业门槛方面,《备案办法》将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实收资本门槛提高至1000万元,专职人员要求提高至5人; 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代表、运营管理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年限要求提高至5年;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与风控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投资相关法律、会计、审计、监管、审计经验。 或具有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增加了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项目经验、项目规模、项目启动经验的相关要求。

在私募基金注册门槛方面,《备案办法》要求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首次实缴募集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首次实缴募集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单一标的的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 其中,创业投资基金首期实缴金额可减少至500万元,但基金合同中规定,备案后6个月内实缴规模须增加至1000万元以上。

解读:私募基金行业门槛提高是大势所趋,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剔除“假、劣、乱”私募,创造更好的私募基金市场环境。营造股权投资环境,推动私募股权基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科技创新、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国民财富、增强市场韧性和产业活力等功能作用。 与此同时,就业门槛的提高也加大了小基金的生存压力。 一些募集资金和整体实力较弱的私募机构将逐渐淡出市场。

●政府引导基金最新动态

2月18日,在广州市政府指导下,广州产业投资集团主办,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广州产业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召开。 根据会议披露的相关内容,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规划规模为1500亿元,广州产业创业投资母基金规划规模为500亿元。

其中,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将以“子基金+直投”模式运作,重点投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要产业领域。拟与连锁业主、行业龙头、龙头机构合作,打造超6000亿元的产业基金集群。 广州产业创业投资母基金将主要发挥“以投促创业”的作用,链接社会资本,形成超2000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集群,致力于投资早期、小型、科技、和创新。

1月17日,浙江省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强化引导资金,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健康等产业集群拟分期设立绿色石化、新材料等4个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1个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专、特、新”母基金。

根据规划,上述省级产业基金可按基金规模30%的比例投资子基金,优化使用,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带动作用。

1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先进产业集群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式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规模50亿元。 该基金由、、、、等共同持有,规划总规模200亿元,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延续期2年。

该基金采用双GP模式,由一名基金经理和一名执行合伙人组成。 通过母子基金模式,主要投资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13条标志性产业链。

重庆政策信息

●重庆市政府、四川省政府:联合印发《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计划》

1月3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计划》)共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共同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优化要素资源流通环境、完善市场制度规则、加强区域市场监管和保障措施等六方面27条措施。 其中,在完善市场体系规则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完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共同举办成渝双城经济圈全球招商大会,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投资促进会。成渝地区产业协同招商工作。

●重庆市政府: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2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提出2023年政府工作目标要求。

《分解方案》从扩内需稳增长、产业升级转型、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社会民生事业等11个方向提出95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其他5项强化任务。 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 其中,《分解方案》强调投资在扩内需、稳增长中的作用,提出促进投资、增加工业投资、激活民间投资、稳定房地产投资等相关要求。

●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

1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更加完善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支持绿色低碳的金融发展体系和绿色金融有六个目标:发展动力更加强劲、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成果更加显着、更高效的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细则》从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等10个方面提出了35条措施,并提出了其他10项保障措施。 其中,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方面,《实施细则》提出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科技项目,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理财基金、保险基金孵化碳减排、污染防治等领域。和控制、节能降耗、生态改善。 其他领域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或绿色企业并购,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绿色环保应用低碳技术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投资项目动态

●宇龙光电: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1月13日,上交所官网披露,宇龙光电(以下简称“宇龙光电”)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请稿)。 宇龙光电已申请主板上市。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少于4,303.36万股,不超过1.29亿股。 宇龙光电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约15亿元,其中7亿元用于OLED控制面板和液晶模组控制面板及精密模切生产基地项目; 4.5亿元用于重庆玉龙光电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扩建; 5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宇龙光电是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中金科源基金的投资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主要从事精密控制板及精密功能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中科超能:荣获清科2022年度碳中和创投50强荣誉

1月11日,清科创业投资界发起的2022 Venture 50榜单正式公布。 中科超聪、中科海纳、蔚蓝新能源、中储国能等50家企业跻身碳中和企业50强。 荣誉。

中科超融(以下简称“中科超融”)是由重庆市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北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润科基金投资的企业。 中科超融成立于2018年7月,由留美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刘双义及其团队、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共同创立。中国科学院、重庆石墨烯研究院。 公司是一家开发、转化尖端电化学储能科学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先进电力储能器件的企业。 其产品下游应用包括微电网、风力发电、太阳能、轨道交通等领域。

结尾

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综合性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庆丰北路8号裕兴广场B8栋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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