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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有哪些?

1、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必须先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

2、该表格可到公司所在工商局登记处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但必须双面打印。 申请表只需填写基本信息、变更情况和申请人声明三部分。申请人声明需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工商局将对签名的笔迹进行校对。 最好不要代签,以免影响处理。

3、起草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应当注意公司股东的构成。 如果是自然人,只需写下姓名并在下面签名即可; 若为法人股东,应写明股东所在公司的全称,并在下方加盖公司公章。 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名。

4、公司章程的修改比较简单,写清楚地址变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5、填写指定代表或联席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可供领取或下载)。 授权书只需填写清楚,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即可。 另外,为了留出足够的处理时间,有效期可以适当写长一些,避免因超过期限而再次准备。 办理时,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6.提供新居住证明。 如公司新住宅为租赁,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并附房产证复印件。 合同或协议的租赁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 如需免费使用公司住宅的,须提供免费使用证明。 证明,并附上房产证复印件; 如果该房产属于自己公司所有,则无需使用证明文件,只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即可。 注:房产证复印件必须加盖证明产权人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条件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条件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必须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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