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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为“.ICU”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管理函[2019]133号

格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ICU”顶级域名域名注册机构申请材料已收到。 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如下:

1、同意贵公司成为“.ICU”顶级域名的域名注册机构,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ICU”顶级域名。

2、贵公司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接受我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域名系统的安全可靠。 运营,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便捷的域名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3、贵公司应制定并不断完善“.ICU”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并将其公开为代理注册机制,规范“.ICU”域名注册服务活动; 严格落实域名实名注册要求,积极接受社会、域名注册用户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域名运营、维护、管理和服务质量。

四、贵公司应配置必要的网络与通信应急设备,制定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并配备专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服从我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遵守相应的管理要求。

5、贵公司应提供域名注册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记录并保存域名注册人信息,按要求向我部提供域名注册实名信息,配合我部相关检查。

6、贵公司应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用户投诉及争议处理情况书面报我部门。

7、贵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部提交上季度“.ICU”域名注册数量、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营情况等信息(传真:;邮箱:) 。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这次。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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