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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免税费政策出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收大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集中解读和落实新的组合税收支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与行为税司副司长刘毅担任本次课程主讲人,讲解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免税?

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免税? 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新设立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免征。

第二种情况,新设立企业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政策必须分两个阶段适用:首次汇算清缴前和首次汇算清缴后。 刚才第三个问题介绍的人员、资产等标准,用于确定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并享受“六税两费”免税。 例如,A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 12月1日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员工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 和4500万元。 A公司按规定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资源税和2022年1-3月房产税时,如尚未办理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按上位税额计算在四月份。 月底,即2022年3月31日,以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条件来确定是否可以申报“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豁免。 本例中,由于A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因此可以享受折扣。

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按规定首次汇算清缴后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纳税后次月1日起可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结算截止至次年6月30日。 “六税两费”减免; 一般纳税人被认定为非小型微利企业的,自结汇后次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不得申请“六税两费”免税。 折扣; 对逐一申报的,自首次确定为非小型微利企业至汇算清缴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不得再次申请“六税两费”优惠。 首次汇算清缴后,如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汇算清缴结果也将用于确定是否可以申报免税。

例如,B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022年5月首次办理2021年度结算,结果显示其为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某省房产税征收期限规定,B公司应于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B公司于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全年税款时,可申请用于减税和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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