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经工商登记,并具有立法者资格。
2、资产要求。
(一)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之间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二)资产总额1亿元人民币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亿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三)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的,售电量不受限制。
(四)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 具有与申请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和营业场所,以及了解电力系统基本技术和经济特点的相关专职人员。 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4.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经营许可证(供电类)。
售电公司准入流程
1.售电公司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发电公司和用户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 同时做出信用承诺并提交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 售电公司从事配电业务须提供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等相关资料。
二、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应同时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及相关材料。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市场主体纳入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3.列入目录的市场主体自愿向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市场准入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等基本信息。 经交易机构审核同意后完成市场登记,并向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备案。
四、在我市设立交易机构前,市场主体可以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售电公司注册——-联系人:张先生(Stephanie)
:1829287378
电话/: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时代大厦3808室及深圳市前海万科企业大厦25栋B区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