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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攻略,小伙伴必看!如何申请,一步不漏

想租公租房的朋友一定要来这里!

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合理选择,尽早获得租金分配。 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具体住房资源及对应的申请人数可在申请点查询。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通过主城区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申包租”的承诺,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被欺骗。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申请重庆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重庆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怎样的?

贴心的肖崇军为您整理了超详细的重庆公租房申请指南!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

2、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无房人员和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大专、中专、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并进城务工或从外地到主城区务工的无房人员。 但有能力在主城区购买住房的直系亲属除外。

申请条件详细说明

(1) 拥有稳定的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主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主城区退休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1、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两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2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 1500元以上。 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2、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员,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民族英雄、二等功以上军人转业军人,在主城区工作且住房困难的,不征收收入限制。

(3) 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没有私人产权住房(私人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没有租赁过公有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没有申请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转让住房的。

(四)房屋建筑面积

按公共住房租赁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计算; 有多栋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补贴能力是指:

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申请人属于非主城区,还须提供居住证)

3、结婚证书(已婚人士提供)

4. 共同申请人必须提供雇主的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下列人员应当按照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社会保障证明三证中选择其一。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境内缴纳的城乡养老保险、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养老金待遇证明或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障证明。

重庆市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初审 初审机构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审核; 不合格的,将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审查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对符合资格者予以公告; 对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公告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站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将受理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申请流程轮候名单

无异议或无确凿异议的,将列入申请人候补名单。 申请者可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等待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数等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查其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配申请流程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及时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站和指定报刊上公布分配的租赁住房的类型、数量、地点、申请期限等相关信息。 根据申请时间段、所选公租房位置及对应公寓面积,通过抽签方式分配公寓。

1、申请时间段是指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公布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摇号分配租金的申请时间范围。

2、对应公寓面积是指与申请人家庭人数对应的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 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可供2人以下出租,6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可供3人以下出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可供3人以下出租。 ​80平米以下可容纳4人以上。 如果家庭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则可以按三人来租。

3、抽签分配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组织。 根据分类方法,通过电子抽签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位置和公寓面积进行租金分配。 未能获得租金分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同一地点进入下一轮抽签分配,也可以提交变更申请地点并在新的申请地点进入下一轮抽签分配。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及合同签订

收到租金确认通知的申请人,应自收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件、租金确认通知书、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署《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通知书》局。 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前申请租金分配无效,但可以重新申请,申请时间以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申请方法

1、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

如何申请

申请人准备好全部材料后,可选择以下任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也可拨打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公众咨询热线60841520进行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点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

申请人可以根据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进行以下申请:

一人可申请单房套餐,两人可申请一室一厅,三人可申请两室一厅(如果家庭成员只有两人,父女或母子) ,可申请两房一厅,四人及以上可申请三房一厅。 。

公共租赁住房交付标准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交付标准为:

1、家中安装水表、电表、煤气表;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和卧室的地板采用玻化砖,墙壁和天花板涂有乳胶漆。 厨房、卫生间的地板和墙壁均采用防滑地砖和墙砖,天花板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菜单盆。 租客只需提供自己的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再次重要说明:本次抽签将于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12月15日前申请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即可参加本次抽签。 彩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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